| |
月河镇实行季度综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完善“六个规范”推进效能建设
作者:活动办 文章来源:活动办 更新时间:2008-5-4 10:28:52 |
一是规范项目办理内容。按照“单位围绕窗口转,窗口围绕群众转”的工作要求,各单位全面实行“一处受理、代理帮办、限时办结”制度,制定出单位与窗口之间的工作衔接办法,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有行政服务中心相应窗口受理,杜绝了“多头受理”现象。按照“首问负责制”要求,窗口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好“代理帮办”职责,在规定时限内将事项办结。 二是规范项目办理流程。每个行政审批(许可)事项,按照审批依据、办理程序、申报材料、承诺时限、收费标准等内容要求制作办理流程图,明确项目性质、项目分类、申请条件、办理方式、办结时限、经历环节、收费依据和标准等,印制成册,放置窗口,方便群众。 三是规范窗口服务公示形式。按照优质服务窗口标准,制作完善了服务指南、项目作业指导书、项目办理流程图、一次性告知单,多形式依法公示审批(许可)主体、依据、程序、时限和收费标准,确保审批(许可)主体和程序合法,确保在承诺或法定时限内办结,收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。 四是规范文明服务行为。推行“一张笑脸、一句问候、一杯茶水、一个引导牌”的“四个一”服务机制,开展“微笑在窗口”活动;改善服务态度,做到回答问题细心、解释问题耐心、听取意见虚心、办理事项专心;树立良好形象,做到仪表端庄、举止文明、用语规范。 五是规范使用法定文书。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制作并使用规范的申请书、受理通知书、项目办理决定书、申请审批表等行政审批(许可)项目办理文书。对窗口受理事项按照统一制式文书办理相应手续,不得擅自省略或变更。对咨询和缺少申报材料的申办事项,出据一次性告知单;对不予审批(许可)的申办事项出据不予审批(许可)的书面通知书。 六是规范办件档案管理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对所办理的每件审批(许可)事项,都要建立规范的业务台账,从窗口受理到办理直至结果传递到窗口送达给申请人,每个环节都要规范登记填写,做到项目申请书、受理通知书、审批(许可)决定书、申请审批表等相关要件齐全,办件传递签交签收制度落实。办件档案要一件一档,及时归存,严禁缺损、丢失。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