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县委、县政府提出的建设富强和谐桐柏战略决策,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,提高居民生存质量,围绕2007年度争创国家级人居环境奖,国家级4A级风景区、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奋斗目标,夺取“四创一争”工作的全面胜利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 一、指导思想 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改善人居环境,提高居民生活质量,改善桐柏对外开放形象,扩大桐柏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目的,以争摘国家级人居环境奖、国家级4A级风景旅游区为目标,统筹规划,加大投入,强化管理,提高素质,突出特色,致力打造经济强县、旅游名县、生态大县,全面加快构建富强和谐新桐柏建设步伐。 二、创建目标 1、争创国家级人居环境奖。 2、争创国家级4A景区。 3、争创省级文明县城。 4、夯实基础为2008年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创造条件。 三、主要任务 为实现上述创建目标,必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,不断完善城市功能,改善生活环境,提高生活质量。必须加大城市管理力度。必须强化教育,不断提高居民文明素质。今年“四创一争”的主要任务: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完成城区19项硬件建设任务;二是加强市容市貌管理。围绕“绿、洁、畅、亮、美”的工作目标,创新管理工作机制,推动管理工作上台阶、上水平。三是多形式,多渠道搞好市民素质教育,不断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。 (一)基础设施建设 1、朱庄至城区20公里高速公路引线建设,由交通局承担年底完成任务。 2、申铺至城区3公里高速公路引线建设,由公路局承担,年底完成。 3、北环路建设工程,全长5.9公里,路面净宽24米,由公路局承担,年底前完成。 4、日处理2万吨二水厂建设工程,城建局承担,2007年9月底前完成。 5、日处理2万吨污水厂建设工程,城建局承担,2007年底竣工启用。 6、城区垃圾处理厂,由城建局承担,争取4月底前开工。 7、淮北新区乙三街、甲五路、市场路等区间路,由城建局承担,年底前完成。 8、盘古大道南延工程,由交通局、公路路承担,年底前完成。 9、新潮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,由市场中心承担,2007年7月底前完成。 10、改建启动电力农贸市场、八一市场、余家庄市场、大王庄综合农贸市场,由市场中心承担,2007年底完成。 11、背街小巷全部硬化,安装照明灯,分别由城关镇、电业局承担,2007年底完成。 12、改造3-5条背街小巷,实现无垃圾、无污水、无乱贴乱画、种植行道树,实现小巷达标,清除所有背街小巷积存垃圾。由城关镇承担,2007年10月底完成。 13、文化路、桐山街、桐银路、淮河路市政维修,路面维修,分别由城建局、公路局承担,2007年“五一”前完成。 14、大王庄路口规划、改造工程,由城建局承担,2007年5月完成。 15、改造、维修城区公共照明设施,主街道路灯亮灯率达到95%以上,由电业局承担,2007年5月前完成。 16、完成盘古祖殿二期建设工程,由景区承担,2007年9月底完成。 17、完成盘古广场、月牙湖广场开发建设工程,由城建局承担,2007年底完成。 18、完成新华街中段步行街改造和两侧人行道改造工程,由城建局承担,2007年底前完成。 29、完成英雄纪念馆二期续建工程,由城建局承担,2007年4月底前完成。 (二)市容市貌管理 环卫局、水利局、市场中心、城关镇分别承担主街道、河道、市场和背街小巷的环卫保洁工作。同时认真落实“门前三包”和县直机关干部周五下午义务劳动制度。 1、环卫局:环卫保洁工作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,实行路段保洁拍卖招标。定路段、定任务、定标准、定人员、定奖惩、落实路段全天保洁责任制。同时要加大环卫执法力度,对没有按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倾倒垃圾者要及时处置,要加大对施工运料和建筑垃圾清运的执法管理,严禁随处倾倒垃圾、路面抛洒垃圾和超重车辆碾轧路面的行为发生。 2、水利局:承担淮河、龙潭河、水濂河等三条河道城区段的河道管理。要建立专门机构,配备专门人员,从事河道管理和清理工作。一是清除河堤岸上的垃圾;二是清除两岸杂草、废弃物;三是清除水面漂浮物;四是及时维修河道基础设施。 3、市场中心:负责新潮市场、淮河人家市场、淮源商城、林业局门前蔬菜市场等市场内垃圾清理。要做到全天保洁,垃圾及时清运;夏天冲水不少于两次。要对市场内基础设施及时检查维修,要设立文明经商标准,设立服务台、复称台,公平交易监督台和举报电话,分类设区,公平交易,禁止欺诈行为。严禁场外经营。 4、城关镇、城郊乡:组建专门机构,负责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路面保洁。同时要对多年积存垃圾、污水进行清理。 5、城管局:彻底取缔店外经营、占道经营、马路市场。严禁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(含自行车)乱停乱放,取缔乱搭、乱建的货亭、电话亭、书报亭和违章临时建筑物。取缔未经批准而自行设置的占道夜市小摊点。落实个体商户和商场的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清除临街建筑物的小广告、“牛皮癣”和违章广告牌。 6、工商局:(1)取缔店外经营;(2)取缔临街无证经营的水果摊点、小吃摊点、维修摊点;(3)规划并管理好废品收购市场、机动车维修市场和建材物资市场等;(4)取缔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临街经营门店;(5)取缔未经批准的户外广告和乱发广告单行为。 7、公安局:(1)坚持做好红绿灯十字口和警亭值班制度,教育交警文明执勤,注意形象,举止仪表文明;(2)按规定时间禁止三轮车、货车、工程车、农用车、畜力车从文化路、大同街通行。(3)依法打击影响城管执法的案事件。 8、卫生局:(1)食品卫生监管,取缔无证经营和不符合规定的小吃摊点;(2)对未经批准设置的小吃店,不予颁发有关证件;(3)监督小吃店落实前厅后灶和卫生保洁措施。 9、民政局:(1)负责丧葬品管理,取缔制造经销冥品、纸扎等迷信用品,禁止店外经营;(2)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、遣返和管理;(3)负责英雄广场的环卫和管理。 10、路段长单位:(1)监督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;(2)组织好机关干部周五下午义务劳动;(3)协助管理人行道停放的各类车辆;(4)协助清除乱贴乱画;(5)协助清除店外经营、占道经营、马路市场;(6)搞好本机关院内的卫生和车辆停放秩序。 11、旅游局、景区:(1)加强导游队伍管理,强力推进4A级景区创建工作;(2)督促相关单位落实“公民文明出行公约”和“文明旅游行为守则”的制定、悬挂;(3)搞好山门售票、投诉、承诺服务工作。 12、教育局:(1)坚持每周组织一次中小学生到街道、公园、河道参与环境清扫工作;(2)引导动员学生以班级、小组和个人名义对花草树木进行认养活动。 13、交通局:(1)负责城区内出租车管理,禁止乱停乱放;(2)负责公交车营运秩序管理,按线运行,定点停靠;(3)负责一、二运公司车辆站内发车;(4)负责过境道路的环境保洁和路政维修。 14、文明办:(1)负责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规划、指导、协调;(2)负责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申报工作;(3)负责市容市貌的检查指导、协调、奖惩工作;(4)负责机关单位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的落实。 15、广电中心:(1)设置专题栏目,及时报道“四创一争”活动;(2)每天在新闻节目前播出“四创一争”的宣传标语;(3)收集资料,制作文明县城创建申报汇报片。 16、各乡镇:(1)搞好公路沿线两侧的环境卫生,清除积存的垃圾和污水;(2)搞好市场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禁止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加工,禁止在沿途建筑物上乱贴乱画;(3)搞好道路的绿化和亮化,争创文明集镇。 (三)居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 1、文明办在城区出入口,主街道和人口集中的地方制作、悬挂一批反映“四创一争”内容的大型标语。 2、各机关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立文化墙、文化栏,反映“四创一争”内容和文明守则、文明公约等内容。 3、民政局要增添英雄广场的文化内容,将英雄广场变为文化广场。 4、城关镇、城郊乡和县直七委口要开办“文明市民学校”做到有计划、有方案、有教材、有阵地、有师资,落实文明市民教育行动计划。 5、城关镇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,新建2-3条宣传文化长廊,社区要开辟“四创一争”文化专栏和健康教育专栏。 6、城建局要在主街道、公园、游园内精心制作一批精美温馨的文明用语标识牌、提示牌等。 (四)督查奖惩措施 1、强化领导,健全机构 继续从相关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建“四创一争”活动指挥部办事机构,承担起检查、指导、协调、奖惩的职能。 2、细化责任,搞好督查 指挥部坚持每天有检查,每周有评比,半月有通报,每月有奖惩,并将督查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县领导,并在电视台进行通报。 3、严格考评,奖惩兑现 考评采取部门常态检查,指挥部掌握情况和集中督查投票相结合的办法,综合评定名次,并在指挥部办公室设立“职能部门评比排行榜”,对前三名者挂红旗,后两名者挂黑旗;对连续二次后两名者,由主管副职在电视台表态制定整改措施,接受社会监督;对连续三次后两名者,由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、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,并在电视台作出整改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,年终取消评先资格。各城管执法单位都要实行“定路段、定职责、定标准、定人员、定奖惩“等五定责任制,并绘制岗位责任示意图,报“四创一争”指挥部。岗位责任人与单位同奖罚。对直接责任人:一次评比落后予以电视通报;二次被通报扣发当月资金或补贴;三次被通报停岗整顿。 开展“四创一争”活动,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,是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载体。各部门、各乡镇要精心组织,协调推进,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,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,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,形成整体联动的强大合力,最大限度地发挥创建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以扎实的工作和一流的工作业绩,给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。 桐柏县“四创一争”活动指挥部 2007 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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